【發展綠能同時也要兼顧國安】
2019.12.12 鄭秀玲內政委員會 質詢新聞稿
蔡政府全力推展非核家園的策略之一,便是開發離岸風電。根據經濟部能源局的資料可知,已經有多家國外廠商與國內業者,加入我國離岸風電的開發,預計2025年將進入5.5GW商轉階段。然而開發離風電時,需進行我國領海內水深資料、原始水文資料和水床聲納等探勘工作。而這些敏感的海洋水文資料,雖是開發離岸風電所必須取得的,但卻也跟國家安全有高度的關係。因此對於這些敏感甚至是機密資料的管控,若是有所差錯,將會造成無法想像的國安危機。
時代力量鄭秀玲委員今(12)日在內政委員會上,先引述台大海洋研究所宋國士副教授,於今年3月的媒體投書所指出,他當時在審查風電開發環評時,發現國外開發商透過離岸風電開發合作,政府卻對其海洋探勘所取得的敏感資料的保護,欠缺完整規畫,更沒有嚴格規定或執行關於這些國外開發商,在我國從事離岸風電合作時,所取得的我國領海相關敏感資料的保管和使用的行為。此外鄭秀玲委員也提及,於前次海委會主委備詢時,對於這些風電廠商資料管制問題,當時主委回覆說這是莫可奈何的事。然而經過鄭秀玲委員進一步追查,發現我國目前其實已有「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從事海洋科學研究許可辦法」第三條,與「政府資助敏感科技研究計畫安全管制作業手冊」等可予規範。而這些法令其實已經清楚規定,在我國領海從事海洋科學研究者,應有的申請規定及研究者資格的認定。而關於敏感科技研究計畫與資料的安全管制,同樣也有詳細的認定與管制辦法。所以對於先前外籍風電廠商申請時,為何政府竟輕率通過,沒有進行嚴謹審核與要求,就核准簽約了,罔顧國家安全的保護,必須有所究責。
對此,海委會副主委莊慶達回覆是,所有的廠商都是依照現有法規進行申請。至於廠商水文資料是否外洩的行為規範問題,有跟經濟部和環保署反映,並於跨部門的國安小組中提案。他們將持續關注未來相關機密資料管控的規範機制,並在和廠商簽約時提出。對於莊副主委的回覆,鄭秀玲委員指出,不僅要注意未來可能發生的問題,對於目前已經合作的外商與國內三家風電業者,他們已經取得的水文等攸關國安的資料,應該要儘快亡羊補牢,避免資料的外流或被不當的使用,而影響國安 。莊副主委則回答,已在推動一個海域意識(Marine Domain Awareness)的提案,關於敏感的水文資料將會有管制的規劃。
鄭秀玲委員進一步提出,對於目前已經合作的國內外風電廠商,是否當初審查時,也有進行各公司背後股東結構的審查,了解有無不適格的股東或資金成分在裡面。關於此問題,莊副主委回答,先前各事業單位主管機關都有進行審查。然對此回覆,鄭秀玲委員要求,海委會已升格為中央級單位,應該主動去彙整收集所有相關的資料,不能全推給其他部門單位。最後鄭秀玲委員要求,海委會後續要提供目前每家風電廠商的公司股東結構資料,以進一步確保國安資料不會外流或被不當使用。
開發風力發電是提供全民乾淨安全的能源選項,是國家整體重要的能源與產業政策。然而,其所可能伴隨帶來的國家海洋機密資料外流的疑慮,必須嚴肅面對與處理。